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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第三期农产品食品检验员开班通知(技师、高级技师·重庆)-开云网站

培训时间: 2025-11-14 至 2025-11-16结束

培训地点: 重庆  江津区双福新区福星大道2号(10月30日前报名,11月14-16日培训,11月19日考试)

培训机构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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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培动态都知晓

培训简介

各相关部门及企业:

     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》《食品 生产许可管理办法》等相关管理办法,对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有具体且严格的从业要求,结合《重庆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》,将在2025年11月举办线下实操《农产品食品检验员—食品检验员/粮油质量检验员》评价计划。现将评价计划告知如下:

 

一、培训及评价职业工种、等级

职业: 农产品食品检验员         职业编号:4-08-05-01

工种:食品检验员和粮油质量检验员

1、农产品食品检验员(食品检验员)

2、农产品食品检验员(粮油质量检验员)

3、工种等级:二级/技师、一级/高级技师

 

二、报名时间及培训地址:

报名开始及截止时间: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10月30日

培训时间:2025年11月14日-11月16日

线上培训时间:2025年8月1日--11月15日

考评及综合评审时间:2025年11月19日(上午理论考试 下午综合评审 实操考试)

培训内容

考评内容:理论知识考试、技能考试以及综合评审。

1、理论考试:以笔试、机考等方式为主,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 相关知识要求。

2、技能考试:主要采用现场操作、模拟操作等方式进行,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 备的技能水平。

3、综合评审主要针对技师和高级技师,通常采用审阅申报材料、答辩等方式进行全面评议和 审查。理论知识考试、技能考试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,成绩皆达到60分(含)以上者 为合格。

 

培训方式:

1、理论培训:采用线上教学,开通q学友学习账号,学习职业理论知识。并配有章节练习题及 题库练习。缴费后开通学习账号。

2、实操培训:主要采用线下实际教学,结合职业标准中规定的各工种及等级应掌握的操作, 有针对性的教学。

授课老师

适合对象

申报对象:(一)食品生产、经营、流通餐饮企业从事食品检验及质量管理人员。(二)食品包装材料及相关产品从事食品检验及质量管理人员。(三)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相关技术人员。(四)食品检验机构(所)检验人员。(五)各大专院校、科研院所食品相关专业的师生及检验人。(六)其他单位从事食品检验工作人员

培训费用

食品检验员/粮油质量检验员:二级/技师5480元/人,一级/高级技师5580元/人。备注:含教材、资料、培训和考评费、证书费、食宿费等。

其他信息

报名资料及相关事宜
(一)所需纸质资料(务必在现场报到时提交齐)
1、《国家职业农产品食品检验员报名登记表》电子档
2、《重庆市国家职业资格认定申报表》纸质表2份,(双面打印, ”承诺人 ”签名用黑色 笔手动填写)。
3、身份证复印件、毕业证复印件,现等级《职业资格证书》或《职业等级证书》复印件所 提供等级证书网上必须可查。
4、一寸白底照片1张及白底电子照片
5、个人参保证明
(二)报名相关事宜
1、具体报到时间:2025年 11月14日全天报到,报道时间截止当天下午 17:00。
2、住宿及用餐问题
2.1、本次培训提供:两天的早、中、晚餐(11月15、16日),发放餐票到指定窗口就餐, 请保管好餐票,遗失不补。
2.2、提供免费住宿(伊尔顿酒店):直接在酒店前台办理入住,地址:学院西门外右转 100米。
(三)报道流程:
提交相关资料(四项)-领取学习资料(培训教材、培训吊牌、学习文件袋、二张餐票、实验服)-登记签到 -入住酒店

 

申报条件:

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执行《国际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范(2023年版)》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条的通知。从2024年1月1日起,按以下条件申请参加职业技能评价。

所有(等级具备各等级条件之一者,可申报相应等级)

1、五级/初级工

(1)年满16周岁,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。 (2)年满16周岁,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。

2、四级/中级工

(1)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。

(2)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/初级工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 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。

(3)取得本专业或相关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、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( 含在读应届毕业生)。

3、三级/高级工

(1)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。

(2)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/中级工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 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。

(3)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(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)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 业工作满1年。

(4)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(含在读应届毕业生)。

(5)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/中级工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,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、 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

本专业或相关专业证书(含在读应届毕业生)。

(6)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、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 ( 含在读应届毕业生)。

4、二级/技师

(1)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/高级工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后,累计从事本职 业 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。

(2)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(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)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 关职业工作满5年,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/高级工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 后,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。

(3)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(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)后,累积从事本职业或相 关职业工作满1年。

(4)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/高级工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、 技师学院毕业生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2年。

(5)取得本职业或相关三级/高级工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满2年的技师学院预备技 师班、技师班学生。

5、一级/高级技师

(1)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/技师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 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。

(2)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,并在取  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/技师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后,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 作满1年。

(3)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高级职称(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)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 关职业工作满1年。

开云网站的联系方式

开云网站的联系方式: 李女士 (18106384140 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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